上海虹口:人民监督 听证会后有“回音”,做好下半篇文章

上海市司法局 | 发布日期:2022年01月23日 | 浏览次数:1070

上海虹口:听证会后有“回音”,做好下半篇文章

人民监督   2022-01-20 15:44


有点赞更有建议!

进一步助力检察建议落地见效

2021年12月,在一起盗窃案的听证会后,人民监督员在意见表上写道:今年以来,已听证了多次某知名生鲜超市店的盗窃案,该店如此频繁地发生盗窃,店家也有一定责任,应加强管理措施,防范盗窃发生。故建议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,责成该店加强防盗措施。

巧合的是,虹口区检察院前期已发现了相关情况,并就该店存在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、管理监督不到位、警示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制发了检察建议,在这场听证会之前,被建议单位回函表示已针对检察建议中提到的问题作出了整改。

了解人民监督员意见后,检察官立即联系了这位人民监督员,专门邀请她再次来到检察院,当面通报了相关检察建议工作进展情况。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积极履行职责,通过诉源治理,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活动的发生的做法表示支持,对我们主动反馈,确保监督实效的积极举措表示认同。同时,为保证监督效果,人民监督员更是通过现场走访、实地察看,对检察建议的专业性、可行性等具体内容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。


人民监督员不同意不起诉怎么办?

采纳!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

在虹口区院办理的廖某某虚开发票案中,承办人充分审查了事实证据,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,考虑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,经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,并多次征询公安承办意见,拟对廖某某作相对不起诉。为落实最高检《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》有关要求,经汇报后决定对该案组织公开审查。

听证会上,公安机关认为:该案涉案金额较大,且公安机关为打击这类犯罪,保护国家税收秩序,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,综合考量他区类似案例,希望检察机关对本案予以起诉。参加听证人民监督员表示:本案犯罪嫌疑人犯罪金额较大,给国家造成损失,没有自首情节,建议起诉到法院。听证会后,承办人立即将听证员意见及时汇报,承办人、部门和分管领导一致认为,听证员的意见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。故在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,综合案件事实情节等因素后,决定以虚开发票罪将该案提起公诉。同日,承办人电话告知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处理结果:我院全部采纳其听证意见,决定对该案予以起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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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能当场处理的就当场处理!”

兼顾特殊和公平、促进司法公正


从小没有父母、无人照料、也没读过几天书的小伙符某某为了“赚点小钱”卖掉了自己的5张银行卡换得了600元钱,然而他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拿去当做诈骗他人、接收赃款的工具。今年年初,上海的潘阿姨被人以亲友借款的名义骗取了4万元钱,钱款全部转入到符某某名下的银行卡里。潘阿姨报案后,警方找到符某某当地居委会通知其配合调查,其主动至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。


考虑到符某某文化水平比较低,检察官耐心地对他进行释法说理,使其真正了解了自己的行为性质、触犯的法律以及相应后果并且主动认罪认罚,保证今后努力生活、自食其力。被取保候审后,符某某在上海一边做着搬运工筹集路费,一边等待案件处理结果。检察官审理案件后认为,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,系初犯、偶犯,悔罪态度较好,决定对符某某不起诉。


听证会的当天下着雨,符某某带着一身尘土,穿着因虫蛀漏洞的长裤,趿拉着拖鞋赶来参加自己的听证会。有一位人民监督员一开始以为是他对听证会不够重视,同时考虑到他明知自己的银行卡可能被用于犯罪活动,仍将银行卡出售他人的主观故意,建议检察机关追究符某某的法律责任。


在闭门评议后,听证员多数意见同意检察机关对符某某不起诉决定,但检察官注意到了人民监督员的不同意见后,本着“监督意见能当场处理的就应当场处理”的原则,着重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符某某的个人情况:他的装束看似不够庄重,其实是因为一直做苦力营生所以衣衫褴褛,他只有一双正式的鞋,所以下雨天他不得不穿着拖鞋……


在得知符某某的真实境况后,这名人民监督员表示对案情、对犯罪嫌疑人有了更多地了解,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背后的检察温度也有了更多的认识,那不是站在高位感叹人生不易,而是换位思考后“予人撑伞”的柔性执法。


在广纳谏言的同时,如何保证监督意见的落实采纳,成为了保障监督实效的关键环节。我们要让人民监督员切身感受到他们不光来过、看过、听过,而是实实在在地参与到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过程中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,都感受到公平正义,我们欢迎更多“不同的声音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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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 虹口检察 编辑 | 崔瀚文 王红蕾 审核 | 田骁 投稿邮箱  |  501655888@qq.com